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选举和更换董事及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及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及监事会报告;

·对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对公司发行债券、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担保事项及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

·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