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负责监管本公司财务事宜、监督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人员的活动。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其中一位由股东选举为股东代表,一位由本公司职工选举为职工代表,一位为独立监事。监事任期为三年。经选举产生的监事不可兼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财务总监。监事会之职责包括: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财务事宜、审阅资产负债表、收益表、业务报告、股利分派建议及其它由董事不时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财务数据,以及监督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自身职责时的活动。经股东根据公司法提出要求,监事会有权代表本公司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法律诉讼。

监事会成员

张兵
监事会主席
李效玉
独立监事
刘莉洁
职工代表监事